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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通报】3人拒不执行疫情紧急状态命令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2020-02-20 03:47:28 来源:平安太仆寺旗   责任编辑:郭星宇

  案例一:

  2月13日,太仆寺旗公安局新华派出所接到宝昌镇东明村负责人报警称:东明村疫情防控的路障被人无端拆毁。

  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经多方调查发现,宝昌镇胜利村村民郭某涉嫌违法。2月15日,民警将郭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讯问。郭某对2月12日21时许,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路过宝昌镇东明村疫情防护卡口,因卡点设置路障其无法通行,遂下车将卡口路障强行拆毁,随后驾车离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郭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二:

  2月13日,太仆寺旗公安局接旗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称有2个人在检查站口被劝返后又私自返回宝昌镇享阳花园小区,请公安机关调查。
       接报后,太仆寺旗公安局常青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前往核实并受案调查。经查,2月6日上午10时许,宝昌镇居民刘某某和其妹妹、妹夫驾车到河北省沧州市齐桥镇某村村口接其妻子路某某,四人未作停留直接又返回宝昌,在海张高速宝昌南出口检查站被劝返。2月7日,4人驾车行至贡宝拉格苏木炮台营子服务区检查站点处,刘某某妹妹和妹夫驾车返回宝昌,刘某某和其妻子路某某从贡宝拉格苏木炮台营子徒步返回宝昌镇,并跨越享阳花园小区已封闭的南门回到家中。
        经了解,2月14日至16日,刘某某、路某某连续三天体温检测正常。
因刘某某、路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依法对2人分别处以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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