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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文明执行 彰显司法温度

2024-03-29 11:46:47 来源:太仆寺旗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太仆寺旗长安网

执行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太仆寺旗人民法院一直以来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执行工作与诚信建设深度融合,以执行弘诚信,以诚信促执行。

案 情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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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某某与太仆寺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太仆寺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刘某某剩余17.5万元工程款。判决生效后,太仆寺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刘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查询太仆寺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财产情况,并与被执行人白某某取得联系,从“诚信之道”循循善诱,规劝白某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所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通过执行干警的耐心沟通、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将17.5万元打入到法院执行账户,申请人也如数领到了属于自己的执行款。执行干警及时将该公司的被执行人信息进行屏蔽,帮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工作,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仅是对以往失信行为的补救,更是内心诚信的回归。太仆寺旗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公正司法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诚信履行,维护司法公信力,努力实现执行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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