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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仆寺旗关于持续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

2022-11-30 08:47:43 来源:太仆寺旗宣传   责任编辑:郭星宇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为确保火灾和突发事件发生时,人员能及时疏散、消防救援车辆能及时进入,旗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开展全旗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旗消防救援大队将联合住建、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组织各苏木镇、社区,对各类场所生命通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对工作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的,将上报旗政府,如发生火灾影响救援、造成后果严重的,必须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领导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治理重点

  旗内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

       二、具体工作任务

  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落实以下维护管理职责: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在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2、指派人员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3、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4、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5、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6、定期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7、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住宅区,由苏木镇政府、嘎查、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管理机构,参照前款规定,落实住宅区内消防车通道的维护管理职责。

       三、违法行为处理

  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由旗公安、住建、消防救援、城镇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法查处。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拘留处罚。对拒不改正,或者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四、投诉举报热线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可向举报电话12345反映。

  特此通告

  太仆寺旗防火安全委员会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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